
关于市场租赁合同集合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市场租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市场租赁合同 篇1甲方(出租方):深圳市 乙方(承租方): 市场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为确保本市场生意兴隆,维护深圳市商品交易秩序,加强对商品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商品市场的发展,在维护双方利益,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以下租赁合同。
一、甲方将 市场首层 号店(档)租给乙方经营 。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年。
二、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合同押金 元人民币,乙方履行合同条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凭乙方押金单如数归还给乙方。
三、甲方租给乙方的店(档)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并在每(月,季,半年)1~10号缴交(上述三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取项打√),逾期缴交按费用总额每天支付滞纳金5%,超期30天者,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四、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含装修期),乙方必须10天内到位经营(只准自己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准中途退店或档),逾期者,甲方收回店(档)另作安排。
五、甲乙双方均遵守(深圳市经济特区商品市场条例)和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尤其为安全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防火工作,保障市场安全生产。同时乙方严禁在店(档)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六、乙方只准在店(档)内经营(店铺在建筑结构内经营,档位在划线内经营),服从监督部门和市场工作人员管理,如果不服从管理者,经多次调解无效者,甲方有权收回店(档)。
七、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店(档),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中途转让店(档)者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转让手续,甲方收取手续费 元。
八、市场店(档)产权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店(档)内如要进行装修或改变经营项目和用途者,应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甲方对该费用不予补偿,所置装修归甲方所有。
九、乙方必须服从国家城市建设需要,如果政府需要拆迁店(档)时,乙方应无件按时搬迁,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时间,无理取闹,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十、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经营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按市、区、街道办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十二、甲方租给乙方的店(档)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从而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解释权属甲方;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解决或补充合同,并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经办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市场租赁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为搞好玉林市经济增加农民的收入,现经甲乙双方多次地商一致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愿意把位于名山安定堂武馆前面鱼塘前(即蛇头前面) 队的田地租给乙方开发使用,面积约1.5亩
二、租用期限为壹拾伍年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年租金为7000元/亩,每满五年增加约500元亩。
三、使用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贰仟元整(¥20xx元),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无违反本合同情况则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将押金退回给乙方。
四、乙方所付给甲方的租金是按年度计付。规定必须在使用场地前三天先效足一年度租金后乙方才能使用,否则按应交租金总额5%收取乙方滞纳金,如果逾期三个月不向甲方缴交租金,甲方则不经终(停)止执行此合同,乙方在甲方地场上所有全部投资建设归甲方所有,作为对乙方违约处理。对于乙方在甲方的各种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五、乙方租用甲方场地前要同时搞好周边的排污、排水设施。不能影响周边的农户、农田排灌水。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如遇有界线纠纷时甲方负责解决。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由甲方及时解决并减免相应租金。
六、甲方所收乙方的租金为纯收金额,对于乙方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所发有各种费用开支包括甲方应向国家应纳税收全部由乙方负,甲方一律不承担此责任。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由于政府行为,国家要征用该场地时,地上的建筑物及经济损失赔偿妆乙方所有,但土地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对于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拆迁各种在甲方场地上不可可移动设施及建筑物。
八、违约责任:乙方在租赁期间,如甲方擅自终止使用合同,不将场地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赔偿乙方在该场地上的所有投资及各种设施折损失。如乙方擅自终止合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甲方则有权终止合同使用并同时没收乙方在甲方场地所有投资的各种设施,和押金归甲方全部所有。
九、乙方在合同租用期限间可部转租,甲方无权干涉,但甲乙双方合同不变。
十、合同期限满后,如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租的,租金双方另义再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租用,如乙方不再续租,在租用场地上的投资建筑物(动产除外)归甲方所有。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不得将场地作为经济抵押。否则按违约合同处理。 十二、上述合同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以上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代表各执贰份。并报名山村委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场租赁合同 篇3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市场登记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第三方(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指定银行:
指定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市场租赁合同 篇4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 (层 ……此处隐藏9071个字……,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六条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市场租赁合同 篇9出租人(甲方):朝阳市种子市场管理办公室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朝阳市种子市场摊位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摊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条:乙方承租甲方 号摊位,面积 平方米,门、窗、锁、隔断、防护栏、水、电、墙面等设施完好无损,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计五年。
第三条:摊位租赁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壹万肆千元整,小写14000.00元;租赁费按年缴纳,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余下交费日期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现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付甲方伍千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否则合同期满后退回。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甲方应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第七条: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甲方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摊位)的管理及维修保养;水、电、气、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条: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第十条: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不允许随意改动墙、隔断、门、窗、水、电、暖气等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在摊位租用期间,不允许转租、转让;不允许超范围经营及制售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不允许欺行霸市,随意哄抬或降低物价,扰乱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十二条: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摊位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三、合同解除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不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摊位,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之规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内出现1~2起影响较大,给一户农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几户农民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拒绝赔偿、或拒不接受有关部门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条:除本合同第十三条之规定,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不能按时交付摊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每天赔偿乙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六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还合同期内的摊位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时应该及时将摊位腾出,否则应该每天赔偿甲方人民币伍十元。
第十七条: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5%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证金。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二十条:本合同履行期内种子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制订的种子市场的治安、卫生、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也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与本合同约定相违背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朝阳市种子市场管理办公室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