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经营合同范文汇编十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经营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生产经营合同 篇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 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改变原来的政、税收渠道。
第四条 厂租赁经营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五条 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 行业的点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 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 厂租赁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厂共有财产 元,其中:固定资产 元,流动资金 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九条 租金定为 元,分 年缴纳。
其中:
年度 元;
年度 元;
年度 元;
第十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 出租人为了 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 %的折旧基金和%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四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 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承租人是 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七条 承租人对 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八条 承租人对 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1.机构设置权;
2.人事任免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4.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十九条 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条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
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 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税金。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必须保障 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有价值 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出租人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 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条 出租人对 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对 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二条 出租人有权维护 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五条 出租人不得平调 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租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三十日,承租人将 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 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租赁双方应全 ……此处隐藏38275个字……有关政府部门出具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发生的证明,按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仲裁院,根据该会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1.2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21.3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另有规定以外,由败诉方负担。
21.4仲裁决议将采用中、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文本和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合同的中英文正本各签署一式四份,甲乙方各保存两份。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23.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附件,下述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产品销售协议
附件三、会计程序
上述附件的条款如有与主合同不符之处,以主合同为准。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目录1)总则
2)技术转让内容
3)定义
4)价格
5)支付和支付条件
6)技术资料的交付
7)技术资料的转译
8)发展技术的提供
9)验收
10)保证及违约索赔
11)制造和销售
12)商标
13)保密
14)不可抗力
15)税收
16)适用法律
17)仲裁
18)生效
19)文字
20)合同附件
21)签字
生产经营合同 篇10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承包经营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合同法》及建设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在遵循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项目承包经营事项和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承包经营的工程项目概况、经营方式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①结构②层数③面积㎡
4、工程造价:
5、开工时间:年月日
6、竣工时间:年月日
(二)、经营方式: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以自己组织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完成工程,并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独立经营。
二、双方约定甲方的管理费及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的税费和支付方式
1、乙方给付甲方管理费按工程造价%元,乙方确定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付清甲方管理费或分期付清的具体时间。
2、乙方承担本建设工程项目应向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缴纳的全部税费;乙方按照整个工程需缴(交)纳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按期全额交清。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开具收款的票据和缴纳税款的税票、原始凭据交由甲方公司财务。
3、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5%购置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始发票,必须交甲方公司财务入账,送交的机械设备原始发票未达到规定的比例标准,甲方按乙方欠交的发票金额换算增加收取上交管理费。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的财务、固定资产及合同履行进行审查、监督。
2、甲方对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实施审查管理并监督乙方的正确使用。
3、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和纠纷。在乙方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办理应为乙方出具的各种手续或证件。
(一)、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自己组织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以自负盈亏的方式独立经营。
2、乙方必须将建设方工程款拨入甲方账户,每月末将建设方拨款对账单加盖建设方财务章送交甲方。
3、乙方必须按时足额上交甲方管理费和缴纳工商、税务、建设等部门的税费。按时履行因建设工程项目承包经营中的各项应付款的清偿及给付民工工资。因拖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四、安全生产责任及承包经营的管理
1、乙方在工程项目承包经营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并服从管理。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履行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工程项目施工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对建设单位交付的工程承担全部的法律后果。
2、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必须加强自身及其员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和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负责人,也是主要负责人。乙方必须为自己工程项目内的员工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并提供安全保障设施,为员工办理安全生产意外伤害保险。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施救,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4、乙方不得在工程建设中违规操作及有损于甲方及其建设单位财产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对乙方违规操作及其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解除承包经营。
5、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在外借款、赊购各种材料及商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个人承担,与甲方无关。
6、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由乙方直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承担因自己所涉及的一切经济等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等原因,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2、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甲方公司注册地法院受理解决。
六、合同份数、生效形式及期限
1、本合同内容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乙方承包经营的工程项目全部经发包方(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和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