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总代理合同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全国总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总代理合同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___ 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代理保证
(1) 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 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 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四、地区代理价格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1) 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 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 %给甲方,作为订金。
(3) 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全国总代理合同2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以下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招标范围:_____服务项目_____地点:__________总投资额:约_____万元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公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公司的汽车车辆定点保险服务的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三、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并依法选择中标人;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3.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4.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 责任;
5.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6.委托人在本合同签订后的5日内向受托人提供具体招标项目的内容、要求等相关资料,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7.委托人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姓名:_____职务:_____甲方代表_____电话:_____
8.委托人根据需要,做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9.委托人监督中标人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中标人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由委托人先行代为支付,再找中标人追偿。
10.委托人在开标前,不得自行开标,否则责任自负。
四、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受托人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并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但要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 的 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 职务:_____电话:_____
6.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6.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6.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6.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7.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 确性负责;
8.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 ……此处隐藏14181个字……此给甲方造成的额外开支。
3、应市场需求,甲方生产的产品与其他品牌产品共同包装上市,需双方协商书面认可。
八、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共同要求
1、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整合双方资源,切实推动“祁尔康”“祁宝”系列产品销售,双方均有义务为合同条款的履行出谋划策、尽职尽责、共同投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共同开发产品市场的初期阶段,乙方负责广告发布、营销人员培训、市场推广,甲方分批次按供货价投入 万元人民币的产品用于市场广告宣传及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致力于中国五千年养生文化和传统医学的传承和发扬光大,弘扬中国鹿文化,努力提高“祁尔康”企业文化和品牌的影响。
3、在合作期间双方共同研制的`产品及销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双方共同拥有;合作合同终止后,由乙方建立的所有销售网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
4、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双方须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交与对方备存。
(二)甲方
1、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应当负责退、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的手续资料、产品的详细文字及图片资料,并保证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并在公司网站发布乙方授权代理甲方产品消息。
3、依乙方要求选派专业人员对乙方业务员进行有关产品性能及使用知识的讲解、培训,及时处理乙方反馈的产品意见和建议。
4、收到乙方订单后,应在双方商定时间内将产品发出,每逾期一天(以发货凭证为据),向乙方支付同批货款1‰的违约金。因运输途中延误,不视为甲方预期。
5、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订单数量,乙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交付超出订单数量的产品,乙方有权拒收。
6、维护乙方代理经销权益,不向乙方代理经销区域内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者自然人供货,甲方若接到代理区域内其他客户购货意向时,应转交乙方洽谈。
7、为共同开拓市场,双方商定可在其他省市开拓市场,根据实际和发展,双方再行商定广告支持和铺货等事宜。
8、乙方在其经销区域内采取的营销模式,甲方不得在其它地区推广;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所采用的包装,不得供应其它区域经销商;乙方在国内区域市场销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甲方允许其开拓国外市场,具体区域双方协商。
9、应乙方要求并承担费用,可选派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参与针对产品举行的广告宣传、咨询、销售活动。
(三)乙方
1、本合同生效后,负责将所销售产品的有关资料、图片制成电子档案,在公司网站上免费发布。
2、负责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策划、推广、货物配送、资金结算和对客户的服务。
3、按时向甲方结算货款,逾期按每超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应结算货款1‰的违约金。
4、有权拒绝甲方不合格和超出订单数量的产品。无故拒绝接受产品,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可合法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文字、资料于产品销售有关的工作,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有发现,乙方给予甲方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赔偿。
6、认为必要,可向甲方提供有关销售开支情况,有义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产品市场流向情况,及时反馈顾客对产品的意见和建议。
7、乙方所开拓市场确因故无法启动或销售不佳,可有甲方开拓,或由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代理商销售(包括单一产品),乙方确认。
8、有销售甲方新研制产品的优先权,并享受最低供货价格。
9、可代表甲方行使打击(包括法律和经济的)一切有损双方利益和形象不法行为的权利,甲方给与鼎力支持(包括经济和道义的)。
九、保密要求
1、对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易条件、价格等,双方均应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以及与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制造以及业务方面的秘密,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或是在合同终止后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所导致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的。
4、任何一方不得向媒体、公众发布或宣传本合同,除非有另一方的书面确认。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本条仍具有法律效力。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双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1)、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债务或其它违约行为,经另一方催告后15天内仍不履行和更正的;
(2)、一方被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其财产或收到其它强制措施,或者自行申请和被申请解散、破产、公司清算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表明无法履行主要债务的;
(3)、一方已经或正在有意终结和清算其业务;
(4)、一方被管理机关勒令停业整顿或被取消营业许可、吊销营业执照的;
(5)、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履行债务困难的;
(6)、如果一方被发现严重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要求赔偿和承担法律责任:
(1)、销售假冒甲方产品,或仿造甲方产品;
(2)、不能保护甲方产品的专有权;
(3)、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4)、恶意低价倾销产品;
(5)、连续半年不销售产品或销售业绩不佳;
十一、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内容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履行。
2、如双方对合同以外的内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仍按本合同履行或双方均同意以书面方式解除合同。
3、如因涉及战争、动(骚)乱、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及运输途中的意外事故等无法预见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导致双方违约,互不追究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15天应继续履行义务,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额外损失。
4、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5、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均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清算。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8、本合同争议解决地为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附:“祁尔康”“祁宝”系列产品供货价格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